光力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公司 3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38,975股股份登记工作;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3年11月13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20日止可转债转股新增公司股份17,48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2,070,209元变更为352,126,671元,公司总股本由352,070,209股增加至352,126,671股。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以符合实际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