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1  光力科技(30048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300480 股票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公司310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156,186,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5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56,006,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0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172,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3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05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18,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84%;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05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18,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84%;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05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18,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84%;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05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18,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8684%;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05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218,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84%;反对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172,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3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156,172,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3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王肖东律师、于绍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