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创业板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针对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8号)中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6、公司募投项目“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但在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仅68.62%。请你公司说明具体的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募投项目具体的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9月30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截至上述审议通过时点,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建设期间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其
他部分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无法按原计划于建设期内完成投入,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判断,为修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4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使用进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 40,000.00 | 27,448.04 | 68.62% |
2024年4月10日 | 30,445.69 | 76.11% |
公司募投项目拟建设3栋生产厂房、2栋生产配套用房、1栋研发楼、1栋生活楼,用于建设半导体划片机生产线,进行集成电路封装过程中的精密划片设备及系统的生产、调试、检测,同时引进设备、招募人员进行生产管理。预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套半导体精密划片设备及系统的产能。
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楼等已于2023年初全部建成,2023年内已完成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募及培训等工作,生产厂房已投入使用并逐步实现量产;研发楼主体工程已完工,2023年末处于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阶段,并于2024年1-3月完成了装修招标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0,800.74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楼预计于2024年5月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并于2024年8月底左右完成装修、开展验收工作并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及投入规划,无法在2024年9月30日前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风险较小。
公司将按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开展募投项目后续工作,后续若出现外部客观不利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极端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导致出现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或延期的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安排;现场查看募投项目,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展;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2024年1-4月(截至4月10日)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表,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取得发行人出具的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出计划表,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实施的最新进展情况、募投项目的未来规划情况及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可行性。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及投入规划,无法在2024年9月30日前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风险较小。保荐机构提请并将督促发行人切实按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开展募投项目后续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国安 洪建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