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关于光力转债摘牌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光力转债”赎回日:2026 年4 月8 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4 月15 日
3、“光力转债”摘牌日:2026 年4 月16 日
4、“光力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光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27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 股 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4,000,000 张。募集资 金总额为4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26,634.6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到账。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 年5 月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97”。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5 月12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11 月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5 月 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46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1.15 元/
(1)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归属股份于2023 年6 月30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债发行的有关规定, “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6 月30 日起调整为21.43 元/股。
(2)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于2023 年9 月5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光力转债” 转股价格不变。
(3)公司于2023 年11 月6 日实施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352,109,1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499834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 转股价格自2023 年11 月6 日起调整为21.28 元/股。
(4)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2024 年2 月5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光力转债”转股价格 不变。
(5)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2024 年5 月 13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 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5 月13 日起调整为21.25 元/股。
(6)公司于2024 年6 月3 日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352,770,8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03,700 股后的351,467,19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3 日起调整为 21.20 元/股。
(7)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2025 年2 月 28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光力转债”转股 价格不变。
(8)公司于2025 年6 月3 日实施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352,829,602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434,052 股后的 351,395,5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 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6 月3 日起调整为21.1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光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 年2 月10 日至2026 年3 月12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即27.50 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3 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光力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结合当前 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光力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光力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光力转债”赎回价格 为101.101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 A=B ×i ×t / 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张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 ×i ×t / 365=100 ×1.20 \% ×335 / 365 ≈1.101 元 /\)
税)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1.101=101.101 元/张(含\]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4 月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光 力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光力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光力转债”自2026 年4 月2 日起停止交易。
(3)“光力转债”自2026 年4 月8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4 月8 日为“光力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6 年4 月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光力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光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 年4 月1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4 月15 日为赎回款到达“光力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光力转债” 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光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4 月7 日)收市后, “光力转债”尚有13,729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13,729 张,赎回价格为 101.101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 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1,388,015.40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光力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光 力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6 年4 月16 日起,公司发行的“光 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97)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71-67853916
联系邮箱:zhengquanbu@gltech.cn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