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81证券简称:濮阳惠成公告编号:2023-070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目前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外币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从事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关的币种。2.预计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在期限和上述额度范围内,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4.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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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职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性。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就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已制定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
相关,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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