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81证券简称:濮阳惠成公告编号:2023-098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
月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根据提议人相关提议,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的情况下,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
名董事同意,
名董事反对,
名董事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所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02,28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8%;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01,14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
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
事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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