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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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113号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濮阳惠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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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濮阳惠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濮阳惠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濮阳惠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濮阳惠成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8号)同意,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43,947股,发行价格为21.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81.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88,898,808.0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0号)验证确认。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23.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1,141.64万元(含收益),其中结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8,141.6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惠成”)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余额(元) | 截止日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71903257610203 | 73.01 | 正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0905010120029601 | 20,632,792.12 | 正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 | 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050166950100001178 | 60,783,572.31 | 正常 |
合计 | 81,416,437.44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1,141.64万元(含收益),其中结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8,141.64万元。
2.截止目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71903257610203)已办理注销手续。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 产品名称 | 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赎回日 | 是否赎回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支行 | 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3,000 | 2023-10-09 | 2024-04-09 | 否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支行 | 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5,000 | 2023-12-06 | 2024-06-06 | 否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大额存单 | 固定收益型产品 | 5,000 | 2023-04-23 | 2024-04-22前 | 否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31,141.64万元(含收益),其中结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8,141.64万元。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3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889.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23.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172.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6,889.88 | 56,889.88 | 13,923.66 | 29,172.05 | 51.28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8,889.88 | 78,889.88 | 13,923.66 | 51,172.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分为“顺酐酸酐衍生物项目”“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竞争格局、供需情况等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对行业现状的调研及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使用的谨慎性考虑,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暂缓实施“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的建设。后续公司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部环境 |
变化以及极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及市场环境,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22号《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791,310.31元;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91,310.31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31,141.64 万元(含收益),其中结构性存款18,000.00万元,大额存单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8,141.64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