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23  濮阳惠成(300481)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55,4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212%。其中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拟回购股份为645,100股,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股份为10,3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96,358,747股减少为295,703,347股,(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

日起

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

457000。

3.联系人:陈淑敏、魏鸿鹄。4.联系电话:

0393-8910373。

5.联系邮箱:chenshumin@huichengchem.com,weihonghu@huichengchem.com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