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监事会决议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会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