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81证券简称:濮阳惠成公告编号:2025-03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中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04,920,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3,613,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3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3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3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8%。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541,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86%;反对3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0%;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0.9759%;反对3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53%;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7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771%;反对4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4%;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90%;反对4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22%;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514,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9%;反对3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70%;反对3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43%;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7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1%;反对4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9%;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90%;反对4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85%;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61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4%;反对2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3%;弃权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078%;反对2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17%;弃权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6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3%;反对4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7%;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92%;反对4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84%;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担任公司董事的关联股东陈淑敏、马伟英合计持有的229,125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25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1%;反对4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9%;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529%;反对4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47%;弃权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533,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5%;反对3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2%;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95%;反对3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978%;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61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075%;反对2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98%;反对2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60%;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626,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反对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124%;反对2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86%;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8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88,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4%;反对3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0%;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22%;反对3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972%;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0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担任公司监事的关联股东张国民持有的7,312股已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49,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81%;反对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2%;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59%;反对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393%;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8%。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刘峰瑜律师、周亚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