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万孚生物(30048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

陈锦棋李从东段朝晖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