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锦棋 | 李从东 | 段朝晖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