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万孚生物(300482)公司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