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31日14:00在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03,912,4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426%。(公司总普通股股数440,962,241,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3,553,2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438,7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56,473,7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6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代
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7,278,1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203,563,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9%;反对30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41,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929,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53%;反对307,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95%;弃权41,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1%。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03,581,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6%;反对307,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2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947,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99%;反对307,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95%;弃权2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