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查股网  2024-03-14  万孚生物(300482)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80号文同意注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3月1日),发行底价为20.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27,450,980股,符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批准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号)同意注册范围,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 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25.50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11,009,7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90,248.49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要求。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1日公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4年1月19日,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包括:前20大股东中的15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5家)、3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46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125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2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红杉锦程(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李怡名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薛小华
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何慧清
15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6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周海虹
19UBS AG
20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广东中医药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5周通
26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山东致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29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12:00,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54个认购对象提交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其中1个认购对象未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余53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53个认购对象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申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广东中医药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899,998
21.629,999
20.3510,000
2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8014,998
24.1714,999
20.3515,000
3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5.465,000
23.527,000
4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43,500
5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172,000
23.404,000
21.626,000
6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25.4510,000
序号申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224,700无需
23.817,362
22.1511,892
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462,400无需
9戴立忠23.533,000
10阳光资产-乾恒添益资产管理产品25.162,200
11阳光资产-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25.462,800
12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02,000
1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892,000
14余建平24.012,000
22.515,000
21.108,000
1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008,200无需
23.0012,200
1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2.612,000
17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135,000
25.1910,000
23.2520,000
18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752,560
25.464,560
1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462,000无需
20J.P.Morgan Securities plc22.952,000无需
2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384,000无需
22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173,000
23翁学军24.002,000
22.203,000
24薛小华24.632,300
24.033,300
23.534,000
2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25.554,500
25.035,000
24.056,000
2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24.013,290
27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25.754,000
序号申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28UBS AG25.163,900无需
24.366,200
21.7010,200
29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2.142,000无需
3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389,182无需
23.5513,182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996,800
23.997,200
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102,000
3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13,418无需
21.814,678
20.515,573
34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53,000
25.054,000
35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2,300
24.002,400
23.002,500
3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25.582,000
3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312,820无需
25.608,890
24.9117,990
3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25.582,000
3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25.582,000
4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25.582,000
4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583,000
42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812,000
24.363,000
22.425,000
4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992,330
24.744,330
21.089,330
序号申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44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004,000无需
4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24.242,000
4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4.912,200无需
47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872,010
20.552,010
20.362,010
48周海虹22.792,000
21.992,500
20.993,000
49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914,500无需
24.3616,400
5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803,600
24.808,600
23.5010,700
51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506,000
5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396,070无需
24.9914,555
23.9925,647
53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24.102,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申购价格在25.50元/股及以上的17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7名,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7,450,9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
1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501,960,78449,999,992.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502,380,39260,699,996.00
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50784,31319,999,981.50
4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505,881,568149,979,984.00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501,411,76435,999,982.00
6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25.501,568,62739,999,988.50
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501,003,92125,599,985.50
8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1,372,54934,999,999.5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503,486,27488,899,987.00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501,176,47029,999,985.00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25.50784,31319,999,981.5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25.50784,31319,999,981.50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25.50784,31319,999,981.50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25.50784,31319,999,981.50
1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25.501,764,70544,999,977.50
1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1,176,47029,999,985.00
17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50345,8918,820,220.50
合计27,450,980699,999,990.00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获配投资者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A、专业投资者B和专业投资者C,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1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A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A
4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B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6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专业投资者A
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8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A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A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A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A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A
1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A
1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17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万孚生物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

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万孚生物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3、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备案情况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获配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获配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六)缴款与验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4年3月5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699,999,990.00元,发行股数为27,450,980股。

截至2024年3月8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7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4]第ZC10155号),截至2024年3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699,999,990.00元。

2024年3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万孚生物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3月11日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156号),截至2024年3月11日止,万孚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50,98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990,248.4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450,98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661,539,268.49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1日公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主承销商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刁贵军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