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4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8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77,900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2元/股
?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新增股份):225人,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 限制性股票来源(新增股份):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实意见。
2、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6)。
3、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4、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4日
2、授予价格:12.82元/股
3、授予数量(新增股份):10,077,900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新增股份):225人
授予对象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核心人员(225人) | 10,077,900 | 75.55% | 2.14% |
合计 | 10,077,900 | 75.55% | 2.14% |
注:(1)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股份来源包括回购股份与新增股份。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来源为新增股份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中有1名核心人员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 年度 | 公司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归母净利润的增长率(A) | 公司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较2023年销售收入的增长率(B) |
目标值(Am) | 目标值(Bm)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 | 30% | 7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 | 60% | 17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 | 100% | 300% |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下同。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且不得大于100%。
注:当B/Bm超过100%时,则按100%进行计算。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
公司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归母净利润的增长率(A) 公司化学发光业务销售收入较2023年销售收入的增长率(B) | A/Am≥85%且B/Bm≥85% | A/Am*B/Bm*100% |
A/Am<85%或B/Bm<85% | 0 |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4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授予1,339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放弃部分权益作废。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3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334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上述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18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4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232名本次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款合计人民币171,018,800.00元(其中通过回购股票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26.21万股,对应缴款金额人民币41,820,122.00元;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07.79万股,对应缴款金额人民币129,198,678.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77,900.00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1,771,53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1,771,537.00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849,43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81,849,437.00元。
六、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 | (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3,696,305 | 34.70 | +10,077,900 | 173,774,205 | 36.0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8,075,232 | 65.30 | 0 | 308,075,232 | 63.94 |
合计 | 471,771,537 | 100.00 | 0 | 481,849,437 | 100.00 |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1,771,537股增加至481,849,43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美、王继华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438,708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31.2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30.6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481,849,437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1.0120元/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