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7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郭桂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郭桂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郭桂飞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桂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桂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监事会对郭桂飞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李晓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李晓琴简历

李晓琴女士,198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及薪税师二级证书。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山西圣典华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小学编辑部英语主编;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秘书;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任联管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