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2023年6月12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3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即自2023年6月13日起),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37,949.71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转股期限为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25.02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仍为25.0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3年6月12日,“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首华转债”距离为期六年的存续期届满时间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即自2023年6月13日起),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