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2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时间、金额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794,9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79,497,1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20,000,000.00(不含增值税)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59,497,100.00元已于2021年11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57,031,302.96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7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 96,564.80 | 96,564.8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1,384.91 | 41,384.91 |
合计 | 137,949.71 | 137,949.71 |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8,500万元。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已将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42,492.84万元(含银行手续费等),剩余募集资金95,595.16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等)。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属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来源除股权融资、经营积累外,还需要大量的贷款等债务融资,并需为此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5%,以及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上限人民币80,000万元计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840万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募投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