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5%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科坚”)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13,478,689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10.9387%;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7,776,167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6.3108%,两者共计持有首华燃气21,254,856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的
17.2495%。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18,410,240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
6.9588%
;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997,101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
5.2907%
,两者共计持有首华燃气32,407,341股,约占首华燃气目前总股本的
12.2495%
,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变动如下: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股数变动 (股) | 变动比例(%) |
西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 | 2020年10月23 | / | 0 | -1.9038 |
科坚 | 致被动稀释 | 日 | |||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 2021年4月20日 | / | 10,782,951 | 0 | |
回购公司股份导致被动增持 | 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7月30日 | / | 0 | 0.1359 | |
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2022年5日5日至2023年6月30日 | / | 0 | -0.0002 |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2日 | 11.62 | -5,290,000 | -1.9996 |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 | 13.51 | -561,400 | -0.2122 | |
合计 | — | — | — | 4,931,551 | -3.9799 |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股数变动 (股) | 变动比例(%) |
嘉泽创投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被动稀释 | 2020年10月23日 | / | 0 | -1.0983 |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 2021年4月20日 | / | 6,220,934 | 0 | |
回购公司股份导致被动增持 | 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7月30日 | / | 0 | 0.0783 | |
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2022年5日5日至2023年6月30日 | / | 0 | -0.0001 | |
合计 | — | — | — | 6,220,934 | -1.020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西藏科坚 | 13,478,689 | 10.9387 | 18,410,240 | 6.9588 |
嘉泽创投 | 7,776,167 | 6.3108 | 13,997,101 | 5.2907 |
合计 | 21,254,856 | 17.2495 | 32,407,407 | 12.2495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公司2021年4月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的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考虑了前述利润分配的影响。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总股本123,219,968股为计算基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以目前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59,982股为计算基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西藏科坚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西藏科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西藏科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本公告日,西藏科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