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37,949.71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可转债”或“首华转债”)。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丰富公司在天然气领域勘探开发的技术储备,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拟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首华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23128

(三)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137,949.71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5、起息日:2021年11月1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

(四)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一)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弃权。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3层

邮编:201204

邮箱:wang_yao@gjzq.com.cn

八、附件

附件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二:关于“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13 日

附件一: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是(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持有债券名称债券张数 (面值100元为一张)
合计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本单位/本人对“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债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持有债券名称债券张数 (面值100元为一张)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公司拟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794,9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79,497,1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20,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59,497,100.00元已于2021年11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465,797.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7,031,302.9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73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原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具体实施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已投入金额未使用金额(注)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天然气5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96,564.801,263.5095,774.59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1,384.9141,449.650.03
合计-137,949.7142,713.1495,774.62

注:含利息收入净额。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公司拟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不含利息收入)。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

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已获得国家能源局备案确认,并已取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

项目名称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山西省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
立项批准时间2016年2月
拟投入金额96,564.80万元
资金投入明细构成钻完井84,133万元,地面工程12,432万元
计划投入进度本项目计划实施周期3年
计划建成时间2023年12月
预计效益在39口天然气井的生产周期内预计累计天然气产量约14亿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约15亿元。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天然气井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不能够单独产生效益,需要依赖于公司完整的生产、管理、销售体系,因此无法独立核算经济效益。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累计已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8月31日,累计已投入1,263.50万元
实际投入明细构成钻完井1,152.50万元,地面工程111.00万元
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8月31日,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已投入1,263.50万元,投资金额占拟投资金额的比例为1.31%。
投资成效截至2023年8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38.30万元。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95,774.59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支出75,000.00万元,剩余(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
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项目变更后,已投资形成的资产仍继续用于天然气的勘探开发。

(二)扩展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井区范围的原因原募投项目“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项下具体实施区域位于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因永和45井区与永和18井区是一个完整的主力气藏,其间没有地质分界线,公司将永和45井区与永和18井区作为一个整体井区即永和45-永和18井区进行开发方案申报。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丰富公司在天然气领域勘探开发的技术储备,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拟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的具体实施区域由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至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山西省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

4、投资计划: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7,749.2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7,038.09万元(含截至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97,749.2597,038.09
合计97,749.2597,038.09

本项目计划实施周期2年,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井的钻完井以及配套管网工程、井场建设工程。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诸如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相对于煤炭、石油而言,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能源,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成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重要目标。2022年全年天然气产量达到2,201亿立方米,连续6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根据国务院2021年3月出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我国未来将“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另外特别指出碳中和发展理念,要求“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根据中国石化2022年12月发布的《中国能源展望2060》,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预计2030-2035年达峰,峰值约60.3亿吨标煤,2060年降至约56亿吨标煤,预计我国能源活动相关碳排放量在2030年前达峰,剔除原料用能的固碳部分后,峰值约99亿吨,2060年降至17亿吨,将通过CCUS、碳汇等实现碳中和。

天然气是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间,天然气行业要立足“双碳”目标和经济社会新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产供储销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清洁能源增量需求。推动天然气对传统高碳化石能源存量替代,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下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新格局,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天然气预计将继续保持相对旺盛的需求。

2、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给天然气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缓解天然气区域间供需矛盾,我国已形成“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的供气格局,2022年,全国长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11.8万千米(含地方及区域管道),新建长输管道里程3,000千米以上。我国正在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完善LNG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1万公里左右;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能够更好地满足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形势要求。

3、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持续推进

随着天然气输送领域不断完善形成的“全国一张网”,天然气行业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管网体制改革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天然气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提高了天然气市场的活力,为天然气行业的参与者也提供了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机制,调动了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4、本项目契合地方政策发展方向

山西省拥有得天独厚的煤层气资源且产量潜力巨大,矿产资源产业已成为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产力和支柱产业体系。公司本项目契合地方政策发展方向:其一,本项目符合国务院支持山西省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指导要求;其二,本项目与山西省关于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的规划政策相一致;其三,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重点推进天然气产能建设区域,且区域范围内具有已探明的较高天然气地质储量与可开采量。

200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储量保持高峰增长,年均新增天然气探明储量7,328亿立方米。截至2021年底,我国累计提交探明储量17.05万亿立方米,其中常规气占比53%、致密气占比32%、页岩气占比11%、煤层气占比4%,新增探明储量规模大,但以非常规、深层等低品位储量为主。其中,深层煤层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领域,在未来20年将取得巨大的发展,预计产量超过300亿立方米。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鄂尔多斯盆地将率先取得突破,大吉区块位于中国石油首个千亿方深层煤层气探明储量区内,两口井进尺均超过3600米,在控压限产的条件下,单井日产超10万立方米,且仍在稳定上升,达到国内中浅层煤层气直井平均产量的60~100倍。我国深层煤层气资源量巨大,此次大吉区块深层煤层气田开发试验取得的重大突破,将有力推动煤层气成为天然气增储上产的重要资源领域,将引领煤层气产业全新技术革命,进一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5、项目拟使用土地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为钻井及井场配套设施用地,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可以根据需要及时申请临时用地,不涉及建设用地。

6、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募投项目投资及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业务前景、工程建设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论证、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气井建设是否顺利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优化管理体系,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效果,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

(2)募投项目测算效益与实际实现效益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通过对拟投资天然气井在生产周期内的天然气产量进行预测,及参考历史天然气价格数据、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对天然气价格进行预测,初步测算了本次募投项目“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可实现的营业收入。

但天然气井的气量勘探开发、实际开采量与实际销售价格,会受到地质条件及技术、钻探和开发进度、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募投项目所投资天然气井在生产周期内的实际产量与预测产量、实际销售价格与预测价格出现差异,导致募投项目实际建成后所实现的营业收入与预测情况发生偏差。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注国家产业政策动态,分析天然气相关产业政策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加强对非常规天然气领域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丰富与石楼西区块相适应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手段。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天然气井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不能够单独产生效益,需要依赖于公司完整的生产、管理、销售体系,因此无法独立核算经济效益。在天然气井的预计生产周期内,预计累计天然气产量约12.6亿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约20.9亿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