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磊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