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1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4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沃憬”)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经营规划,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恒憬”)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浙江沃憬向山西恒憬销售天然气。2024年度,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浙江沃憬与山西恒憬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价款、数量、结算条款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2023年度,公司与山西恒憬未发生关联交易。

2024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薛云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人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占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9日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开发区风后东街路北三创小镇3层30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LPBNF1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2022年03月09日至2042年03月08日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

2、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208.72
净资产1,995.58
项目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44,931.04
净利润1,495.58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恒憬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沃憬与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9%、5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云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由本规则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山西恒憬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山西恒憬依法存续经营,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参考与无关联第三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下属子公司与山西恒憬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