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6-07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首华燃气股票代码:

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鑫座B栋

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号阳光新城商住楼商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5%

签署日期:

2024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华燃气、上市公司、公司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科坚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嘉泽创投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自2023年8月12日至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动减持,导致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减少至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股本的5%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万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鑫座B栋

单元

号法定代表人:丁晶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5MA6T4E19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重组并购;会议及展览服务;民族手工艺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

2017-11-16至无固定期限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号阳光新城商住楼商铺

号法定代表人:姚冉华注册资本:

76,65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58579087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

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民族手工艺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经营期限:

2012-12-19至2032-12-18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曹飞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西藏科坚、嘉泽创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曹龙祥先生,西藏科坚、嘉泽创投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目前,西藏科坚与嘉泽创投的股权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丁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泰兴
王田祥监事中国西安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姚冉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泰兴
王田祥监事中国西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科坚、嘉泽创投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原因导致西藏科坚持股比例减少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西藏科坚计划自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下同)的1%,即不超过2,645,751股;自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5,291,503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求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次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科坚持有首华燃气18,410,240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6.9588%

,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6.8557%

;嘉泽创投持有首华燃气13,997,10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2907%

,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5.2123%

;两者共计持有首华燃气32,407,341股,约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12.2495%

,占首华燃气当时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

12.0681%

。自前次权益变动披露至今,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及西藏科坚减持股份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科坚股份变动至

5.00%

。具体变动如下:

(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减持均价(元/股)股数变动 (股)变动比例(剔除回购股份)(%)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
西藏科坚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3月31日/0-0.0004-0.0004
大宗交易减持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5月7日8.63-2,185,000-0.8259-0.8136
集中竞价减持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6月6日12.88-2,797,600-1.0574-1.0417
合计-4,982,600-1.8836-1.8557

注:

、上表中“变动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3年

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59,982股,2024年

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75,222股为计算基数。

、上表中“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3年

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中总股本268,537,482股,2024年

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4-

)中总股本268,552,722股为计算基数。

、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减持均价(元/股)股数变动 (股)变动比例(剔除回购股份)(%)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
嘉泽创投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3月31日/0-0.0003-0.0003
合计0-0.0003-0.0003

注:

、上表中“变动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3年

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59,982股,2024年

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75,222股为计算基数。

、上表中“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3年

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中总股本268,537,482股,2024年

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4-

)中总股本268,552,722股为计算基数。

、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
西藏科坚18,410,2406.95886.855713,427,6405.07525.0000
嘉泽创投13,997,1015.29075.212313,997,1015.29045.2120
合计32,407,34112.249512.068127,424,74110.365610.2121

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3年

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中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59,982股为计算基数,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是以总股本268,537,482股为计算基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是以2024年

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中总股本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份数量264,575,222股为计算基数,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股份)是以总股本268,552,722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西藏科坚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首华燃气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首华燃气股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西藏嘉泽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首华燃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鑫座B栋1单元9层90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商住楼商铺14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西藏科坚、嘉泽创投互为一致行动人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持股数量:32,407,341股持股比例(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2.2495%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2.068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变动数量:4,982,600股 变动比例(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8839% 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8560% 持股数量:27,424,741股 持股比例(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0.3656% 持股比例(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0.212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6月6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首华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