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26  首华燃气(300483)公司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海德”)的通知,获悉赣州海德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赣州海德480,0001.76%0.18%2023年7月26日2024年7月24日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480,0001.76%0.18%

(二)质押展期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展期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赣州海德23,000,00084.51%8.56%2023年7月26日2024年7月25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自身借款提供担保
合计23,000,00084.51%8.56%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赣州海德、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及吴海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310,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累计被质押37,72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赣州海德27,216,00010.13%23,480,00023,000,00084.51%8.56%00%00%
吴海林9,384,7003.49%9,384,7009,384,700100.00%3.49%00%00%
吴君亮9,377,0003.49%5,344,2505,344,25056.99%1.99%5,344,250100%1,688,50041.87%
吴汝德1,332,4500.50%000.00%0.00%00%00%
吴君美00000.00%0.00%00%00%
吴海江00000.00%0.00%00%00%
合计47,310,15017.61%38,208,95037,728,95079.75%14.05%5,344,25014.16%1,688,50017.62%

说明:吴君亮先生的股份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从本公告披露日起算,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可以通过连续质押、投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还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控股股东赣州海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赣州海德部分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其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