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2024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8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9名,代表股份总数281,561,41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45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7,058,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116人,代表股份4,502,6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3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4,502,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4,502,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54,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8%;反对2,0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3%;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5,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17%;反对2,0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96%;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周群律师、赵垯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