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7  东杰智能(300486)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情况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蔺万焕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蔺万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子公司其他职务。蔺万焕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限至2024年12月21日。截至本公告日,蔺万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蔺万焕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蔺万焕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蔺万焕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鉴于蔺万焕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娄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王振国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振国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振国先生,董事会授权相关工作人员依据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

附:王振国先生简历

王振国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机电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项目副总指挥、总指挥、项目总调度长、营业技术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