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2  东杰智能(300486)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东梁春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董事梁燕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梁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收到梁春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成交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梁春生集中竞价2023年9月27日9.1020,0000.0049
集中竞价2023年9月28日8.5530,0000.0074
合计——50,0000.012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梁春生合计持有股份540,0840.13490,0840.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0210.0385,021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405,0630.10405,0630.1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