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2024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查股网  2024-04-22  蓝晓科技(300487)公司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充分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保密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通过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进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1.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

5.增强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三、管理计划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四、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二)丰富投资者管理方式,深入真诚地与投资者沟通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做好登记、会议记录等工作;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积极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提

高股东大会的出席率;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的股东权益。

2.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严守公司商业秘密,认真、耐心、真诚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29-81112902,传真:029-88453538,电子信箱:pub@sunresin.com。

3.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调研前,进行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恪守信息保密原则,确保没有擅自向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发生;在调研结束后,及时将调研记录提交披露。

4.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易”,查看投资者的所有提问,并应认真、及时予以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公司邮箱或其他渠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回复或解答确保不早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

5.积极筹办定期业绩说明会。通过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6.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7.根据公司《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1.公司将持续并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工作指导,及时学习并落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水平,为投资者提供规范和高质量的服务。

2.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证券部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证券部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对于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于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必要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澄清。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引导媒体进行客观报道。

4.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

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提高公司经营运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提升。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