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同意选举许淑娥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高月静女士(董事长)、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韦卫军先生、李岁党先生、安源女士
独立董事:强力先生、李静女士、徐友龙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亦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高月静女士(召集人)、徐友龙先生、李静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静女士(召集人)、高月静女士、强力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友龙先生(召集人)、田晓军先生、强力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强力先生(召集人)、韦卫军先生、李静女士。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延军先生(监事会主席)、樊文岷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许淑娥女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监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寇晓康先生副总经理:田晓军先生、韦卫军先生、郭福民先生、王日升先生、于洋先生
财务总监:安源女士董事会秘书:于洋先生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贾鼎洋女士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于洋先生、贾鼎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于洋 | 贾鼎洋 |
联系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
电话 | 029-81112902 | 029-81112902 |
传真 | 029-88453538 | 029-88453538 |
电子信箱 | pub@sunresin.com | pub@sunresin.com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五、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寇晓康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寇晓康先生自1990年起进入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曾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2005年加入本公司。寇晓康先生是全国行业权威期刊《离子交换与吸附》编委、南京大学产业教授、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领军人物、陕西省三秦人才、二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离子交换树脂行业“行业领军人物”、中国上市公司“金牛领袖奖”、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 50名全榜单提名。寇晓康先生担任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化工与材料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寇晓康先生自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寇晓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743,485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寇晓康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长高月静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田晓军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田晓军先生自1991年起进入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曾担任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2005年加入本公司,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蒲城蓝晓董事长、总经理、鹤壁蓝赛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田晓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950,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
韦卫军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韦卫军先生自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副总经理。韦卫军先生自201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韦卫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78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郭福民先生,1975年出生,毕业于东北电力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郭福民先生自1998年起在西安电力树脂厂工作,担任研发工程师,负责高分子吸附分离材料的研发工作。2001年加入蓝晓科技负责功能高分子吸附分离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转化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经理、应用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福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日升先生,198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起就职于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公司,200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鹤壁蓝赛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日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于洋先生,男,1987年出生,天津大学工学、管理学学士,香港大学工学硕士,无境外居留权。于洋先生先后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业分析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业分析师;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989)担任董事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总监;2021年2月加入公司,担任战略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于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安源女士,1970年出生,会计师,毕业于西安财经学院会计系,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源女士自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12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安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5,89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贾鼎洋女士,1991年出生,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年7月加入本公司,就职于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贾鼎洋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本公告日,贾鼎洋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