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惠忠)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惠忠)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1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04.25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08.29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半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及时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仔细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董事、高管
人员的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管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微信等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4.2022年度,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务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惠忠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