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建明先生召集及主持,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公司控股股东恒锋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徐健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附件部分)。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