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2月19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20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95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4.95元/股的85%(即21.2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20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