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3日、5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6人) |
1.01 | 选举侯振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朱世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朱世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朱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刘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童培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2.01 |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白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 | 应选人数 |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人) | |
3.01 | 选举肖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彭伟校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5.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5.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5.03 |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5.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5.05 | 发行数量 | √ |
5.06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5.07 | 限售期 | √ |
5.08 | 上市地点 | √ |
5.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5.10 | 决议有效期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13.0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佛山粤邦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五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4-15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5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4-15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除提案3.00、15.00外,其他提案均属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86785550
传真号码:0451-8678555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6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光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 | ||
联系地址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6月6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列打色的栏目可以投票 | 填报票数 |
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1.01 | 选举侯振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朱世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朱世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朱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刘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童培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2.01 | 选举朱日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白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孙建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3.01 | 选举肖溢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彭伟校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色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5.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5.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5.03 |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5.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5.05 | 发行数量 | √ | |||
5.06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5.07 | 限售期 | √ | |||
5.08 | 上市地点 | √ | |||
5.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5.10 | 决议有效期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 |||
13.0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佛山粤邦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附注:
1.累积投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委托股东不能将投票权同时委托两位及以上受托人。
3.委托股东应在委托书中写明表决意见,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