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300489,证券简称:光智科技)股票于2023年7月4日、7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 2023年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简称“管制公告”),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管制公告规定: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红外光学材料及激光器件业务,红外光学材料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各类锗产品(二氧化锗、四氯化锗、区熔锗、透镜等)、硒化锌产品及红外镜头等。管制公告显示公司的二氧化锗、四氯化锗、区熔锗等产品属于本次被实施出口管制物相(统称为两用物项)。2022年公司上述两用物项的海外销售
收入约为8,27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84%。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且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