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4  光智科技(300489)公司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范长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范长龙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6年6月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长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范长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范长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龚晓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龚晓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一、备查文件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简 历龚晓宇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晓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