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余额为156,23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50%, 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飞恒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 (质)押担保、反担保、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上述 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农
商银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中飞恒力在宝鸡农商银行 不超过人民币7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 后,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1,8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567143328E
3.成立日期:2011 年1 月26 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699 号付30 号
5.法定代表人:朱世彬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86 7,992
负债总额 7,219 6,150
净资产 1,867 1,842
资产负债率 79.45% 76.95%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4 2,114
利润总额 -357 -26
净利润 -357 -26
9.中飞恒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债务人):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3.贷款人(债权人):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700万元
5.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 各保证人共同对被担保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送达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以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税费及其他费 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分次 放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起三年;若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 约定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债务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6,233.35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50%,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