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华自科技(3004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8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009、2023-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及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特新能源”)、部分银行授信期限已届满,为保证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精实机电向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含原已获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7,000万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格莱特新能源分别向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含原已获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979.7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对精实机电及格莱特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75.93%18,51010,000注121,51014,49036,00010.34%
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3.30%4,079.792,000注251002,4007,5002.45%

注1:本次担保含原已获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7,000万元注2:本次担保含原已获批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979.79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3栋401法定代表人:黄剑波注册资本:5080万元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电设备、精密五金件的销售;机电设备的设计与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技术的研发;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电设备、精密五金件的生产;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械的销售。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精实机电100%股权与本公司的关系:精实机电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法定代表人:金瑞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格莱特新能源51%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格莱特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1、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974.69124,325.42
负债总额105,892.6994,398.75
净资产28,082.0029,926.67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5,197.7219,119.82
利润总额3,496.902,120.44
净利润3,356.821,823.61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612.1047,133.40
负债总额43,646.2643,973.34
净资产2,965.843,160.06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509.394,454.46
利润总额1,702.26188.35
净利润1,562.96177.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精实机电和格莱特新能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为精实机电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格莱特新能源分别向建设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1%。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