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9 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湖南华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4,673,031 | 21.37 |
2 | 成都钰信投资有限公司 | 7,883,000 | 1.9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76,900 | 1.91 |
4 | 张建飞 | 6,236,711 | 1.57 |
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三组合 | 6,024,600 | 1.52 |
6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69,737 | 1.43 |
7 | UBS AG | 4,890,913 | 1.23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18,300 | 1.09 |
9 | 刘玉娥 | 3,827,072 | 0.97 |
10 | 魏巍 | 3,543,586 | 0.89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湖南华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4,673,031 | 21.37 |
2 | 成都钰信投资有限公司 | 7,883,000 | 1.9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76,900 | 1.91 |
4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三组合 | 6,024,600 | 1.52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18,300 | 1.09 |
6 | 安联保险资管-工商银行-安联裕远10号资 产管理产品 | 3,220,000 | 0.81 |
7 |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 2,975,500 | 0.75 |
8 | 鹏华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国新7号(中小盘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579,500 | 0.65 |
9 | 梁建斌 | 2,141,500 | 0.54 |
1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00,000 | 0.50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