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华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集团”)的通知,获悉华自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华自集团 | 是 | 685 | 8.09% | 1.73% | 2023年3月7日 | 2024年3月5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华自集团 | 是 | 685 | 8.09% | 1.73% | 否 | 否 | 2024年3月6日 | 2025年3月4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融资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华自 集团 | 84,673,031 | 21.37% | 65,190,000 | 65,190,000 | 76.99% | 16.45% | 0 | 0% | 0 | 0% |
汪晓兵 | 1,712,008 | 0.43% | 1,700,000 | 1,700,000 | 99.30% | 0.43% | 0 | 0% | 0 | 0% |
黄文宝 | 3,260,870 | 0.82% | 2,000,000 | 2,000,000 | 61.33% | 0.50% | 0 | 0% | 0 | 0% |
合计 | 89,645,909 | 22.63% | 68,890,000 | 68,890,000 | 76.85% | 17.39% | 0 | 0% | 0 | 0% |
注: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黄文宝先生、汪晓兵先生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文宝先生股份质押情况
1、华自集团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自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68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0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对应融资余额为3,900万元。
汪晓兵先生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黄文宝先生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华自集团、汪晓兵先生、黄文宝先生质押股份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华自集团、汪晓兵先生、黄文宝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晓兵先生、实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