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2025-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特新能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长沙东升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为保证格莱特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工商银行长沙东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对格莱特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实际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5.82% | 6,640 | 1,000 | 7,640 | 14,000 | 6,360 | 2.76% | 否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金瑞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储能及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格莱特新能源80%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格莱特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3,301.51 | 84,389.65 |
负债总额 | 90,161.79 | 80,861.57 |
净资产 | 3,139.72 | 3,528.08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6,242.75 | 20,737.56 |
利润总额 | 45.10 | 425.10 |
净利润 | 146.35 | 370.7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格莱特新能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公司为格莱特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1,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9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6%。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