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2026-002、2026-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鉴于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为保证深圳精实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深圳精实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实际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74.27% | 6,410 | 3,000 | 9,410 | 40,000 | 30,590 | 3.94% | 否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
栋
法定代表人:黄剑波
注册资本:
5080万元
主营业务:锂电测试自动化设备、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能源装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精实100%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精实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87,243.39 | 111,514.26 |
| 负债总额 | 58,758.83 | 82,827.10 |
| 净资产 | 28,484.55 | 28,687.16 |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审计) | |
| 营业收入 | 22,357.35 | 43,027.59 |
| 利润总额 | -3,904.73 | 172.89 |
| 净利润 | -3,074.15 | 199.9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深圳精实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
、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公司为深圳精实提供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以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43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