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6-01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2026-002、2026-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鉴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能服”)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长沙麓谷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特新能源”)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长沙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控股孙公司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实”)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为保证上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分别与光大银行长沙
麓谷支行、湖南银行长沙分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格莱特新能源、湖北精实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对华自能服、格莱特新能源及湖北精实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实际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剩余未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75.13% | 8,400 | 1,000 | 9,400 | 11,000 | 1,600 | 3.94% | 否 |
| 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3.74% | 8,000 | 1,000 | 9,000 | 13,000 | 4,000 | 3.77% | 否 |
| 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4.27% | 0.00 | 1,000 | 1,000 | 4,000 | 3,000 | 0.42% | 否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
月
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华自科技信息化及系统集成产业基地备班楼
法定代表人:邓海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动汽车充放电站、光伏、储能、增量配电网等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管理,电力销售以及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华自”)分别持有华自能服99%和1%的股权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自能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
月
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金瑞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储能及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华自持有格莱特新能源80%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格莱特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3、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月
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惠安大道
号
法定代表人:袁江锋
注册资本:8145.358万元
主营业务: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华自持有湖北精实7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湖北精实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912.84 | 25,394.27 |
| 负债总额 | 20,634.22 | 19,077.81 |
| 净资产 | 8,278.62 | 6,316.46 |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0,153.52 | 8,609.03 |
| 利润总额 | -2,369.60 | -1,981.73 |
| 净利润 | -2,360.72 | -1,982.24 |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0,805.02 | 88,699.64 |
| 负债总额 | 67,940.43 | 83,145.20 |
| 净资产 | 2,864.59 | 5,554.44 |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1,322.73 | 44,475.13 |
| 利润总额 | -426.77 | 2,624.92 |
| 净利润 | -275.37 | 2,658.42 |
、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791.37 | 50,177.28 |
| 负债总额 | 33,402.87 | 57,335.71 |
| 净资产 | -611.50 | -7,158.43 |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21,529.38 | 23,635.54 |
| 利润总额 | -7,458.85 | -7,709.92 |
| 净利润 | -7,458.85 | -6,570.7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华自能服、格莱特新能源、湖北精实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
公司分别为华自能服、格莱特新能源和湖北精实提供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以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格莱特新能源和湖北精实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7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7%。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