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步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并及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0 月28 日至2026 年4 月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的147 名授予 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述核查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外,其他核查
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自查期间,有37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核查,其中35 名激励对象 的买卖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 参与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未知悉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 内幕信息。买卖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有2 名激励对象自 查期间发生公司股票买卖行为,该2 名激励对象未掌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 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等关键内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客观条件,该等交易 行为系其配偶根据二级市场公开信息自主判断作出,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牟利的主 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