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股网  2024-12-12  通合科技(300491)公司公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交易对方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3、经济风险:可能存在交易对方提供的交易价格不是最优价格,进而影响最终交易结果,可能存在经济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流动性因素导致不能按合约规定履约,将会产生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将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衍生品交易。

2、制度建设:公司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方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方管理: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5、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6、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此外,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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