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晓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