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口头或邮件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会议于2024年3月6日14: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4、 会议由董事长吴正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房屋租赁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