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2025年年度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2证券简称:华图山鼎公告编号:2026-04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为:公司拟以196,562,259股(总股本196,681,05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8,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9,656,225.90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红股,合计送红股78,624,904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75,305,962股(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配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0.999395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送红股比例=实际送红股总额÷本次送红股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3.997583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9395)÷(1+0.3997583)。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196,562,259股(总股本196,681,05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8,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9,656,225.90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4股红股,合计送红股78,624,904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75,305,962股(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8,799股后的196,562,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00000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6,681,05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5,305,96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中的库存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7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483 | 天津华图宏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 | 01*****538 | 车璐 |
| 3 | 01*****573 | 文学军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7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转增数量(股) | 送红股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681,058 | 100% | 0 | 78,624,903 | 275,305,961 | 100% |
| 股份总数 | 196,681,058 | 100% | 0 | 78,624,903 | 275,305,961 | 100%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75,305,961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740元。
2、本次权益分配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0.999395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送红股比例=实际送红股总额÷本次送红股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3.997583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9395)÷(1+0.3997583)。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37F
咨询电话:028-86713701
咨询联系人:邵刚强
传真电话:028-86672200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