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润欣科技股票代码:300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润欣科技的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3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7弄20号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润欣科技、公司、标的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3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润欣信息 | 指 |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2、领元投资 | 指 |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3、银燕投资 | 指 | 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信息”)是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公司”“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润欣信息的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注册地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
法定代表人 | 葛琼 |
注册资本 | 1365.9794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476055783X7 |
成立日期 | 2004年03月22日 |
经营期限 | 2004年03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葛琼(持股97%)、庞军(持股3%)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
2、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葛琼 | 女 | 中国澳门 | 中国上海 | 否 | 执行董事 |
郎晓刚 | 男 | 中国澳门 | 中国上海 | 否 | 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元投资”)与控股股东润欣信息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领元投资的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注册地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3室 |
法定代表人 | 郎晓刚 |
注册资本 | 280万美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687698371 |
成立日期 | 2004年11月10日 |
经营期限 | 2004年11月10日至2034年11月09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PRIME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
2、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郎晓刚 | 男 | 中国澳门 | 中国上海 | 否 | 执行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燕投资”)与控股股东润欣信息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银燕投资的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注册地 |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7弄20号 |
法定代表人 | 葛琼 |
注册资本 | 15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35403687G |
成立日期 | 2002年01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12年07月12日至2032年07月12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 葛琼(持股66%)、郎晓刚(持股34%)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 |
2、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葛琼 | 女 | 中国澳门 | 中国上海 | 否 | 董事长 |
郎晓刚 | 男 | 中国澳门 | 中国上海 | 否 | 董事、总经理 |
方杰 | 男 | 中国 | 中国上海 | 否 | 董事 |
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主要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将变更为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持股变动计划,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的持股变动计划尚未明确,将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包括因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上市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被动稀释,因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本次拟进行协议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从而导致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减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方式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权益变动期间 | 权益变动股数(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权益变动累计比例 |
润欣信息 | 2021年3月22日 | 0 | -0.4478% | -0.6620% | |
领元投资 | 2021年3月22日 | 0 | -0.1410% | ||
银燕投资 | 2021年3月22日 | 0 | -0.0732% | ||
合计 | 0 | -0.6620% | - | ||
润欣信息 | 2022年3月23日 | 0 | -0.8438% | -1.9094% | |
领元投资 | 2022年3月23日 | 0 | -0.2657% | ||
银燕投资 | 2022年3月23日 | 0 | -0.1379% | ||
合计 | 0 | -1.2474% | - | ||
润欣信息 | 2022年9月30日 | 0 | +0.0338% | -1.8595% | |
领元投资 | 2022年9月30日 | 0 | +0.0106% | ||
银燕投资 | 2022年9月30日 | 0 | +0.0055% | ||
合计 | 0 | +0.0499% | - | ||
2023年7月17日,因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润欣信息 | 2023年7月17日 | 0 | +0.0063% | -1.8502% |
领元投资 | 2023年7月17日 | 0 | +0.0020% | ||
银燕投资 | 2023年7月17日 | 0 | +0.0010% | ||
合计 | 0 | +0.0093% | - |
2024年1月9日,拟进行协议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减少 | 润欣信息 | 2024年1月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注) | 3,563,000 | -0.7061% | -6.9037% |
领元投资 | 4,050,000 | -0.8026% | |||
银燕投资 | 17,887,000 | -3.5448% | |||
合计 | 25,500,000 | -5.0535% | - | ||
总计 | 25,500,000 | -6.9037% | - |
注: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于2024年1月9日,与上海阿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阿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53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按照深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61,760,7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77,068,962股)的33.9072%。本次权益变动后,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6,260,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4,603,447股)的27.0035%。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
6.903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及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 ||||||||||
2021年3月11日权益变动后 | 2021年3月22日股权激励股份上市后 | 2022年3月23日以简易程序发行股份 | 2022年9月30日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 | 2023年7月17日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 | 2024年1月9日协议转让变动后 | |||||||
总股本:477,068,962股 | 总股本:486,568,962 股 | 总股本:505,539,147 股 | 总股本:504,751,147股 | 总股本:504,603,447股 | 总股本:504,603,447股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润欣信息 | 109,417,500 | 22.9354 | 109,417,500 | 22.4876 | 109,417,500 | 21.6437 | 109,417,500 | 21.6775 | 109,417,500 | 21.6839 | 105,854,500 | 20.9778 |
领元投资 | 34,456,250 | 7.2225 | 34,456,250 | 7.0815 | 34,456,250 | 6.8157 | 34,456,250 | 6.8264 | 34,456,250 | 6.8284 | 30,406,250 | 6.0258 |
银燕投资 | 17,887,000 | 3.7494 | 17,887,000 | 3.6761 | 17,887,000 | 3.5382 | 17,887,000 | 3.5437 | 17,887,000 | 3.5448 | 0 | 0.0000 |
合计 | 161,760,750 | 33.9072 | 161,760,750 | 33.2452 | 161,760,750 | 31.9977 | 161,760,750 | 32.0476 | 161,760,750 | 32.0570 | 136,260,750 | 27.0035 |
注1: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注2:最终持股数量及比例以登记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477,068,96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分别为:109,417,500股、34,456,250股、17,887,000股,合计161,76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2.9354%、
7.2225%、3.7494%,合计占比33.9072%。
2021年3月22日,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上市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9,500,000股,即总股本由477,068,962股增加至486,568,96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被动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876%、7.0815%、
3.6761%,合计占比33.2452%。权益变动比例达0.6620%。
2022年3月23日,因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18,970,185股,即总股本由486,568,962股变更为505,539,1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被动稀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437%、6.8157%、3.5382%,合计占比
31.9977%。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9094%。
2022年9月30日,因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788,000股,即总股本由505,539,147股变更为504,751,1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减少而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比例分别增加为21.6775%、6.8264%、3.5437%,合计占比32.0476%。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8595%。
2023年7月17日,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147,700股,即总股本由504,751,147股变更为504,603,4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减少而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
持股比例分别增加为21.6839%、6.8284%、3.5448%,合计占比32.0570%。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8502%。
2024年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领元投资、银燕投资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武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形式向上海阿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润欣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53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银燕投资持股数量分别为:
105,854,500股、30,406,250股、0股,合计136,260,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4,603,447股)的比例为20.9778%、6.0258%、0.0000%,合计占比27.0035%。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6.9037%。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甲方1润欣信息、甲方2领元投资、甲方3银燕投资
甲方1、甲方2和甲方3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武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乙方”、“上海阿杏”或“受让方”)
(二)交易股份与价格
2.1乙方以现金方式通过协议转让形式受让甲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00,000股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5.0535%,转让价格为6.33元/股, 转让价款合计为16,141.5000万元。其中,受让甲方1所持标的公司3,563,000股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7061%,转让价款为2,255.3790万元;受让甲方2所持标的公司4,050,000股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8026%,转
让价款为2,563.6500万元;受让甲方3所持标的公司17,887,000股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3.5448%,转让价款为11,322.4710万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系参考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2.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拆分股份、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因上述事实新增股份或股东权益归属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比例及总价款不变,股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应同时根据深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增发股票、股份回购等导致标的公司股本变更的,标的股份的转让数量及总价款不变,转让比例相应调整。
(三)交割
3.1各方同意,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并正式生效后的6个月内将转让价款分别支付至甲方1、甲方2、甲方3指定的银行账户。
3.2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并正式生效后的6个月内配合办理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包括签署并向深交所和登记公司递交申请证券过户登记所必须提交的全部文件,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的权利人登记为乙方。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3各方确认,乙方足额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后180日内,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应在解除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作出陈述与保证如下:
4.1.1甲方均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4.1.2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会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等任何内部规定,亦
不会违反甲方作为协议缔约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安排或谅解的约定;
4.1.3甲方保证其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在股份交割时,标的股份未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权利主张、优先权、第三方权利限制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或障碍,亦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甲方和标的公司已经披露或公告的除外。
4.2乙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作出陈述与保证如下:
4.2.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4.2.2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亦不会违反乙方作为协议缔约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合同、安排或谅解的约定;
4.2.3乙方保证受让标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保证其所管理及代表的阿杏武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备作为标的公司收购方和标的公司股东的资格。
(五)税费
除各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涉之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公司或深交所收取的税费,由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登记公司或深交所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适用法律各自依法承担。各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支出方自负。
(六)违约责任
各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除双方协议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其承诺和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不含合同履行后可以预期获得的利益)。若届时标的股份已过户至乙方名下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于30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转回至甲方名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全部税费。乙方已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应由甲方于30 个工作日内归还给乙方。
(七)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7.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法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名章,自然人由其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7.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7.3协议终止
7.3.1在交割前任何时间,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2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化等不可归责于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7.3.3如果因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没有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按照深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润欣信息持有公司109,417,500股,其中25,395,000股存在股份质押情况;领元投资和银燕投资分别持有公司34,456,250股、17,887,000股,均不存在股份被质押情况。
除上述质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亦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负债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协议各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润欣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联系电话:021-5426426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葛琼
信息披露义务人2: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郎晓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葛琼
签署日期:2024年1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
股票简称 | 润欣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61号56幢13楼C室、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3室、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7弄20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润欣信息持股数量:109,417,500股 持股比例:22.9354% 领元投资持股数量:34,456,250股 持股比例:7.2225% 银燕投资持股数量:17,887,000股 持股比例:3.7494%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760,7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77,068,962股)的33.907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润欣信息持股数量:105,854,500股 持股比例:20.9778% 领元投资持股数量:30,406,250股 持股比例:6.0258% 银燕投资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260,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04,603,447股)的27.0035%。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6.9037%。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3月23日,因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被动稀释 2022年9月30日,因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3年7月17日,因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24年1月9日,拟进行协议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减少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持股变动计划,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的持股变动计划尚未明确,将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按照深交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并在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之相关方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葛琼
信息披露义务人2: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郎晓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葛琼
签署日期: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