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宝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3人,实进行表决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宝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9日